本系統支援直接針對訂單開立電子發票。開立後的發票資訊將自動回寫至訂單,並可同步通知客戶。
5.1 開立發票 #
適用於:確認訂單金額無誤,準備進行請款或隨貨附發票時。
操作限制:
- 僅限 ERP 單據類型為 「發票單」 的訂單可開立。
- 一次僅能對 一張 訂單進行開立(若勾選多筆,系統會提示僅能擇一)。
操作步驟:
- 在訂單列表中,勾選一筆欲開立發票的訂單。
- 點擊上方功能列的 「開發票」 按鈕。
- 系統開啟 「開立發票」 視窗,請核對以下資訊:
- 發票類型:系統預設帶入(如:二聯式/三聯式)。
- 統一編號:若為三聯式發票,請確認統編是否正確。
- 發票明細:確認商品名稱、數量與金額(含稅/未稅)。
- 確認無誤後,點擊視窗下方的 「開立發票」 按鈕。
- 成功通知:系統顯示開立成功,並自動將發票號碼回寫至訂單列表中(可於 ERP 資料頁籤查看)。
[TODO: 插入截圖 – 「開立發票」的預覽確認視窗,標記金額確認區與開立按鈕 (Ref: V1.4 PRD)]
5.2 檢視發票 #
發票開立成功後,您隨時可查看發票詳情。
操作步驟:
- 在訂單列表中,勾選已開立發票的訂單。
- 再次點擊上方的 「開發票」(或 「檢視發票」)按鈕。
- 視窗將顯示該張發票的詳細資訊,包含:發票號碼、開立時間、綠界回傳狀態。
- 欄位鎖定:此時視窗內的所有欄位皆為灰色(唯讀),不可修改。
5.3 發票作廢與重開 #
若發票金額有誤或客戶要求更改(如:補打統編),需先執行「作廢」流程,才可重新編輯訂單並重開發票。
操作步驟:
- 進入檢視模式:依據 5.2 步驟,打開該張發票的檢視視窗。
- 執行作廢:
- 點擊視窗下方的 「作廢發票」 按鈕(紅色)。
- 系統將跳出確認視窗,請輸入 「作廢原因」(如:金額錯誤)。
- 點擊 「確認作廢」。
- 重新編輯:
- 作廢成功後,該訂單的金額欄位即解除鎖定。
- 您可回到訂單列表修改商品單價或數量。
- 重新開立:
- 修改完成後,重複 5.1 的步驟,再次執行開立發票。系統將會產生一組新的發票號碼。
[TODO: 插入截圖 – 發票檢視視窗中的「作廢發票」按鈕位置 (Ref: V1.4 PRD)]
5.4 注意事項 #
- 資料一致性:若訂單已開立發票,系統會鎖定訂單金額相關欄位,防止帳務不符。必須作廢發票後才能修改金額。
- Email 通知:開立成功後,系統會自動寄送發票開立通知信至訂單設定的 Email 信箱。
下一章節預告:
當訂單出貨與發票作業皆完成後,財務人員通常需要匯出報表進行入帳。請接續閱讀 「第六章:資料匯出與報表」。